2007年3月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租车做假证 抵押筹赌资
陈正明 吴方明

  2月底,义乌佛堂镇人宋某因涉嫌诈骗被义乌警方执行逮捕。
  宋某与朋友从义乌某汽车租赁公司租得一辆索纳塔轿车后,打电话给“萝卜”,称自己有辆轿车,想以4万元钱抵押给他。“萝卜”索要轿车行驶证,宋某就弄了本假行驶证给他。拿到钱后,宋某很快就在赌场上输得一干二净。经汽车租赁公司报案,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侦查将其抓获。